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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出口欧盟各国需关注新规

发布者:荣亚物流发布时间:2014-01-21 10:02

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出口欧盟各国需关注新规
 


  据丹麦官方公报最新消息,其格陵兰岛为保持与欧盟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法规一致,发布了《格陵兰岛食品接触材料通知》,通知中修订案基本执行欧盟食品接触法规中的条款。
  新规已于2013年10月15日生效,其中对活性和智能材料、陶瓷、搪瓷和玻璃制品、再生纤维素膜、回收塑料以及塑料制成的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做出了相关规定,其中包括:要求对不能食用的材料应标记“DO NOT EAT”,并运用相关符号标记;第10/2011号法规附件1中允许的物质、归为已知致癌、致突变、生殖毒性的物质(CMRs)、禁用的纳米材料等塑料物质应按规定进行授权申请;陶瓷、搪瓷和玻璃制品中铅镉的迁移量按照丹麦指令822规定的限量要求标准执行。
  中国每年有较多批次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遭到各种原因的通报召回或退运等。其中重金属迁移、初级芳香胺迁移、甲醛迁移以及过高的迁移总量等成为通报的主要原因。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